团组织[2011]2号——关于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学生会  作者:团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3-23  查看次数:56

各分团委、团总支,一、二附院团委: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是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团员、团干部的最高荣誉。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积极为“十二五”发展目标努力奋斗,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的通知(团苏组字〔20115号)》和《关于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团苏组字〔201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团委以上表彰。

2、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

7)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8)曾获得校级团委表彰。

3、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

1)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成效显著;

4、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申报要求

1、此次推荐申报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人选。评选表彰“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是进一步推动“青春燎原计划”的重要载体,也是自我完善基层团组织的重要举措。

2、推荐人选(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必须准确填写。学校经过差额评选确定推荐的人选参加团省委差额评选。

3通过本次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请务必于2011311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电字版报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njm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申报表.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