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京医科大学第三届“阳光校园”微电影作品大赛的通知(团艺术[2017]4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查看次数:117

关于举办南京医科大学第三届“阳光校园”

微电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校研究生会、各分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搭建全校师生微电影艺术创作与交流的平台,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161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医科大学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

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

校研究生会、各分学生会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活动主题

理想与信念

五、作品内容及技术要求

1、作品内容应围绕“理想与信念”的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2、作品的类别为:原创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等,版权无争议,每部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5分钟。

3、作品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鼓励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集体创作。个人不限报团队数量,可加入多个团队,并可邀请指导老师联合创作。

4、作品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 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5、作品视频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切勿将多部微电影作品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作者须保留MOVAVI格式视频文件。

备注: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个人或团队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版权与著作权。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上进行非营利性展播,或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我校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级比赛优秀获奖作品将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作品如获江苏省展演特、一、二等奖,其指导教师(每部作品最多3名)可获指导教师奖。微电影作品如在全国展演中获得一、二等奖,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获指导教师奖的只能是每部作品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请各作品在报名时做好排序。

七、报名办法

1、参赛团队请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准确、完备。报名表可以打印填写(不要跨页)。

2、作品请按照技术要求刻录光盘,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团队组长姓名+作品名称”。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主办方将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3、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twxcb@njm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团队组长姓名+作品名称”。

4、作品光盘及纸质报名表交至江宁校区德馨楼B128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6869731,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765日前。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第三届“阳光校园”微电影作品大赛报名表.docx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3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