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社团社长、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活动、 优秀学生社团社员的通知(团社团〔2017〕1号)

来源:团委新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2  查看次数:305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社团社长、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活动、

优秀学生社团社员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社团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建设,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拓宽视野、锻炼能力,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现决定对2016-2017学年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集体和活动项目进行评比表彰。具体评比原则如下:

一、优秀学生社团社长评比原则

  1、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鼓励和表彰对学生社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社长,南京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每学年将通过社长自荐和社团推荐的方式,根据自荐或推荐材料中“德、能、勤、绩”各方面综合评定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需提交相应材料,由社联汇总后于校团委“南医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起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以及社长常规考核情况,最终评选出不超过社长总数20%的优秀学生社团社长,并由校团委授予其“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的称号;

  2、参评对象:担任学生社团社长职务满1年及以上者,即可参与“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申报;

  3、候选社长应品学兼优、无校内处分;热心参与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引导社团良性发展;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合理安排社团活动;积极配合社联管理社团工作,日常考勤记录良好;

  4、有以下条件者禁止参与评优:

 (1)本人或社团成员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收到处分的;

 (2)社团活动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校团委及社联管理,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或有其它不配合行为的。


二、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原则

  1、为推动学生社团的规范、健康、科学发展,促进各社团间形成良性竞争,社联每学年将通过社团自荐的方式,评选出该学年优秀学生社团。申报社团需提交相应材料,由社联汇总后于校团委“南医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起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以及申报社团常规考核情况,最终评选出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20%的优秀学生社团,并由校团委授予其“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的称号,同时给予社团相应奖励;

  2、参评对象:所有注册登记的各类学生社团;

  3、社团参评条件:

 (1)有明确的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2)按时、完整地提交本年度各学期活动计划及总结

 (3)能按计划正常开展本学期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4)积极参与社联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4、有以下情况的社团不能参加评选:

 (1)社团成员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处分的;

 (2)社团活动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校团委及社联管理,且不能正常参与社联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的。


三、优秀学生社团活动评比原则

  1、为规范化管理社团活动,使活动形式、内容不断推陈出新,推动社团举办一系列精品活动,社联每学年将通过学生社团自荐的方式,根据社团自荐材料及社联对申报社团活动的综合考核,结合学生社团的现场答辩,最终对入选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并由校团委授予其“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的称号,同时按星级类别给予社团相应奖励;

  2、参评对象:所有注册登记的各类学生社团按规定所举办的社团活动;

  3、各社团每学年可上报(不超过)两项活动参与评选;

  4、有以下情况的社团不能参评:

 (1)社团成员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社团活动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校团委及社联管理,不能正常参与社联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的。


四、优秀学生社团社员评比原则

  1、为促进学生社团合理、健康发展,鼓励社团不断完善社团内部梯队建设,激励社团成员积极为社团发展做贡献,社联每学年通过社团成员自荐及社团推荐的方式,评选出该学年的优秀学生社团社员。申报者需提交相应材料,通过社团内部具体考核要求后,最终评选出不超过社团总人数5%的优秀学生社团社员,并由校团委授予其“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生社团

社员”的称号;

  2、参评对象:在各类学生社团登记注册一学期及以上的所有社团成员;

  3.申报者应品学兼优,无任何校园处分;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为丰富校园文化做出贡献;

  4.有以下条件者禁止参与评优:

 (1)本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收到处分的;

 (2)对学生社团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3)不服从学生社团内部管理,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或有其它不配合行为的。


五、补充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社团/社长/社团活动一学年的评优资格;已经评选出有弄虚作假,取消已获得的称号。

  2、各参评社团在接到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内将相关材料上交至社联负责人,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