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团〔2017〕7号——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来源:团委新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0  查看次数:437

各学院、有关处室,一、二附院:

20162017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鼓励先进,经各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报校党委批准,授予2014级基础医学班团支部等22个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2015级基础医学班团支部等51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锦洋等23名同志、苏东媛等35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陈婷婷等594名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团支部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全校师生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名单.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优秀共青团员”名单.doc

附件4: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单.doc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