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全省广大青年投身“两聚一高”生动实践,展现江苏青年锐意创新、矢志创业的时代风貌,用行动谱写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青春篇章,共青团江苏省委将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开展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寻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推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至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满2年以上的外省青年;
2、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江苏精神;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创新创业领域符合江苏产业发展鼓励方向;
4、围绕“聚力创新,引领发展转型升级”要求,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中开展创新创造实践,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等领域拥有重要创新成果;以创新创效实践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培育新增长点,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打造出创新创业有影响力的优势平台,集聚科技发展资源要素,形成创新发展叠加优势;为江苏科技事业与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创办或领办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管理规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良好成长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做出锦绣文章;在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等新经济领域有较强的代表性,特别是在促进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上做出突出成绩;在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职业文明等方面积极作为的青年企业家。
二、评选机构
成立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寻访活动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协调小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主办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主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筹备工作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市经信、教育、科技、人社、农委、国资委、人才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给团市委推报一定数量的优秀双创青年。各团市委综合各方面意见,择优推荐15名人选,其中创新型人选5名,创业型人选10名;农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选不少于3名。省级机关团工委推荐10名人选。各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分别推荐1—2名人选,其中,省属企业先报省国资委初审。
2、社会举荐和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优秀青年自荐,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团委推荐。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周一)16:00前。
四、推荐材料
1、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寻访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①事迹详细材料:着重介绍自主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创新成果及应用情况介绍,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功做法,参与公益活动的有关情况等。采用通讯体裁,3000字以内。②事迹简介: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练。③个人简介:字数为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学习)简历;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
3、照片。电子版。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生活照(配文字说明)。
4、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5、我为青年创新创业建言献策(选交,1000字左右)。电子版。鼓励创新创业者用精辟的语言书写自己平时的所思所想,积极为解决当代青年创新创业所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更好地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带动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五、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各单位根据推荐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和积极申报。
2、资格审查及初评。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情况及推荐单位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遴选确定40名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3、公示及网络投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40名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间,如遇异议或发现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同时,公众可以参与网络投票。
4、答辩展示。协调小组举办候选人答辩评审会。评委会成员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在参考公示反馈意见、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
5、表彰宣传。“五•四”期间,揭晓 2017 江苏“青年双创英才”寻访结果,授予20名青年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称号,举办风采展示交流活动。
联系人:王铭泽
联系电话:025-86869732
电子信箱:xskx@njm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德馨楼B126
附件1:2017江苏“青年双创英才”寻访推荐表
附件2:事迹详细材料(样张)
附件3:事迹简介(样张)
附件4:个人简介(样张)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