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7年本科生暑期科研活动的通知(南医大团〔2017〕14号)

来源:团委新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9  查看次数:768

关于安排2017年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活动的

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适应现代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强本科生的素质教育,提高本科生科研及实践能力,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经校团委本科生科研兴趣小组日常培训、出勤考核和面试考察,校团委、校学生科协选拔推荐,通过网上导师遴选,现安排82名优秀本科生至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参加2017年暑期科研实践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使本科生了解科研过程,激发学生科研兴趣,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增强科研能力,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活动主要侧重科研基本方法训练,由导师指导学生查阅文献、选题、科研设计、收集资料、统计分析等工作。科研活动的基本要求:

1、在导师指导下就某一具体科研方向掌握文献收集、整理和综述写作的方法;

2、完成文献综述或科研报告一篇;

3、鼓励学生参加导师的科研实验、发表科研实验论文。

二、组织管理

1、由教务处协同校团委对本科生暑期科研能力培养全过程实施组织领导;

2、实行导师负责制,由教务处、人事处按学校有关规定补贴导师课时津贴。

三、导师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科研工作;

2、原则上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教师应具有10年以上的临床教学及工作经验;

3、承担科研课题,有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

四、导师人数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共推荐导师82人次。

五、时间安排

2017年暑假期间,时间不少于4周,具体时间由导师安排。

六、考核办法

学生在完成暑期科研实践后,填写《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活动考核表》,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科研能力、科研综述或科研报告等综合评定。经考核合格者,认定为暑期社会实践1个学分。鼓励学生发表相关论文,论文版面费等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七、档案管理

学生完成的科研报告、科研设计材料及考核表由校团委留存,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档案室归档。

  

附件:

   12017年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活动学生名单及导师安排一览表.docx

   22017年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活动考核表.doc

   3. 2017年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活动综述格式要求.doc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75

  

  

南京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77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