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2018〕2号——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来源:团委新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9  查看次数:1464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团省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树立一批青年身边的典型,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踏上“两聚一高”新征程,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7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各项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五年获得过校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在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

6)认真落实“1+100”常态化联系青年制度,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7)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8)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其中挂职和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9)专职团干部近五年获得过校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挂职和兼职团干部原则上获得过校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3.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认真做好智慧团建相关工作,积极利用“苏青U+”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工作。

5)认真组织开展“双述双评”工作。

6)近五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各类荣誉可择优推荐1-2个,校团委将按照团省委分配的名额,根据推荐人选(单位)事迹的先进性,兼顾人选(单位)的类别择优遴选,研究确定申报人选(单位)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

1.规范程序。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公示的程序产生,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公开。要充分运用好“双述双评”的评议结果,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要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情况,对拟申报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全面考察,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创建措施有力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工作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注重统筹。(1)“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选要注意向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创业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网络新媒体从业青年、一线青年职工等倾斜。(2)“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人选应向基层团干部倾斜。

3.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推荐人选(单位)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并提供各类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4.把握进度。请于20182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以“江苏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XX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格式命名。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季婕颖

联系电话:025-86869731

电子信箱:xtw@njmu.edu.cn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8 2 9



附件1:2017 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docx

附件2:填表说明.docx

附件3: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